關于《石家莊市鹿泉區人民政府關于重新明確企業上市、掛牌補助標準及申報程序的通知》政策解讀
關于《石家莊市鹿泉區人民政府關于重新明確企業上市、掛牌補助標準及申報程序的通知》政策解讀

為深入貫徹落實河北省營商環境會議精神,加大對企業的幫服力度,進一步鼓勵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在境內外證券交易所上市,結合我區實際,對《石家莊市鹿泉區人民政府關于重新明確企業上市、掛牌補助標準及申報程序的通知》(鹿政函〔2022〕25號)中企業上市和掛牌補助標準進行調整,重新明確標準。
二、文件起草前做了哪些工作?
在起草過程中,區地方金融監管局首先對省和石家莊市“1+20”政策體系、《石家莊市鹿泉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企業上市及企業在河北股權交易所主板掛牌獎勵標準的通知》(鹿政函〔2022〕8號)、《石家莊市鹿泉區關于扶持企業掛牌上市的十三條政策措施》等文件進行了認真學習討論,擬定了《關于重新明確企業上市、掛牌補助標準及申報程序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征求了區財政局、區科工局、區發改局、區投促局、人行鹿泉支行、河北銀保監局鹿泉監管組等部門和各鄉鎮意見并修改,形成此《關于重新明確企業上市、掛牌補助標準及申報程序的通知》。
三、分階段補助的調整的內容是什么
本文件將獎勵標準統一調整為補助標準,全文分為三部分十四項。本次調整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此前我區有關規定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規定為準。
(一)企業上市補助標準
對擬在境內滬深證券交易所(包括主板、科創板和創業板)和北京證券交易所首發上市的企業,將原來“完成股份制改造后給予獎勵50萬元,在河北證監局完成輔導備案后獎勵50萬元,申報材料經中國證監會(核準制)或交易所(注冊制)受理后獎勵500萬元,上市成功后再獎勵200萬元”的分階段補助內容調整為“完成股份制改造后給予補助100萬元,在河北證監局完成輔導備案后補助300萬元,申報材料經交易所受理后補助300萬元,交易所審核通過后(報中國證監會注冊前)補助100萬元”,總補助金額800萬元不變。本條款對《石家莊市鹿泉區關于扶持企業掛牌上市的十三條政策措施》相應條款作出細化調整。
(二)企業境外上市補助標準
對擬在香港聯交所及境外證券交易所(包括紐約交易所、納斯達克交易所、倫敦證券交易所、新加坡證券交易所、法蘭克福證券交易所、東京證券交易所)主板、創業板首發上市的企業,將原來“上市成功后獎勵300萬元”調整為“取得中國證監會批準同意后補助200萬元,交易所受理后補助100萬元”,總補助金額300萬元不變。本條款對《石家莊市鹿泉區關于扶持企業掛牌上市的十三條政策措施》相應條款作出細化調整。
(三)企業掛牌補助標準
對擬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掛牌的企業補助標準作出調整,由《石家莊市鹿泉區關于扶持企業掛牌上市的十三條政策措施》中完成股份制改造后獎勵50萬元,掛牌成功后獎勵150萬元調整為掛牌成功后補助20萬元。
(四)企業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補助標準
對擬在河北股權交易所掛牌的企業補助標準作出調整,由《石家莊市鹿泉區關于扶持企業掛牌上市的十三條政策措施》中掛牌成功后,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其他企業獎勵15萬元,調整為掛牌成功后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補助15萬元,其他企業補助10萬元。
(五)企業轉板上市補助標準
對擬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和河北股權交易所掛牌后轉板上市的企業,報河北證監局輔導備案后按上市補助標準補足其補助資金差額部分,之后分階段進行補助,本條款對《石家莊市鹿泉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企業上市及企業在河北股權交易所主板掛牌獎勵標準的通知》(鹿政函〔2022〕8號)中相應條款做出細化調整。
(六)上市企業遷入補助標準
一是在境內外交易所上市企業將注冊地遷入鹿泉區滿12個月,且實現融資超5000萬元以上;二是本地企業借殼上市將上市公司注冊地遷入鹿泉區,對以上兩種情形視同首發上市,享受企業上市補助標準,本條款對《石家莊市鹿泉區關于扶持企業掛牌上市的十三條政策措施》中相應條款做出細化調整。
四、申報企業依據和時間節點是什么
(一)申報補助企業的基本條件是什么?
1.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掛牌的企業,是指以鹿泉區企業為主體在境內外資本市場發行上市、掛牌。
2.工商注冊地和稅務登記地均在鹿泉區,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經區稅務局、區市場監管局等相關部門核查后,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和失信行為。
(二)申報上市補助的企業依據是什么?
1.輔導備案:凡企業進入上市輔導期的,以當年獲得河北證監局同意備案函為準。
2.中國證監會或交易所受理:以當年獲得中國證監會或滬、深、北交易所同意函為準。
3.上市成功:上市所在證券交易所出具能夠證明該企業已成功上市的材料。
(三)申報新三板掛牌補助的企業依據是什么?
以當年獲得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同意函為準。
(四)申報河交所掛牌補助的企業依據是什么?
以當年獲得河北股權交易所同意函為準。
(五)申報時間節點是哪些?
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在上市或掛牌階段性工作完成后,向企業所在地的鄉(鎮、區)提交申報材料。
1、滬深北證券交易所
(1)完成股份制改造:擬上市企業完成股改,提交輔導備案申請,河北省證監局同意備案。
(2)完成輔導備案:由河北證監局通過輔導驗收并取得相應證明文件。
(3)交易所受理:取得交易所同意函。
(4)交易所審核通過:上市所在證券交易所發行審核會通過。
2、香港聯交所及境外證券交易所
(1)中國證監會批準同意:取得中國證監會批準同意的文件。
(2)交易所受理:取得香港聯交所及境外證券交易所受理的文件。
(六)申報材料包括什么?
包括:企業基本情況、上市或掛牌進度、申報補助項目、申報補助金額等,并根據上市工作完成階段提交相關佐證材料。
(七)審批流程是哪些?
各鄉(鎮、區)包企干部將企業申報材料審核后提交至鄉鎮主管領導,鄉鎮主管領導對申報材料簽字并加蓋公章后提交至區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區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后提交至區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復審。
(八)如何辦理補助兌現?
復審無異議后,區財政局根據區金融監管局提供的相關資金辦理撥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