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稱:關于支持商貿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試行)的政策解讀
發布機構:發展和改革局
文號:
關于支持商貿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試行)的政策解讀
2023-01-10 來源:發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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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支持商貿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試行)的政策解讀
一、起草背景
為充分發揮商貿服務業促進區域經濟發展的作用,推動和培育限額以上和規模以上商貿服務業企業主體增長,提升全區商貿服務業整體發展水平,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消費需求,起草了《關于支持商貿流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試行)》。
二、起草過程
按照省、市經濟工作調度會精神,經實地走訪商貿服務業企業,了解掌握企業困難訴求,擬通過政府獎勵補貼激發市場活力,助力商貿服務業企業做大做強,我局10月20日起草了《關于支持商貿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試行)》初稿。
三、主要內容
《關于支持商貿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試行)》主要針對不斷壯大產業規模、支持企業做大做強、加強商貿人才獎勵、支持開展促銷活動等四個方面對我區商貿服務業企業予以支持獎勵,涉及固定資產投資補貼、租房補貼、商貿企業升限納統、引進商貿企業總部、支持電子商務新業態發展等方面的具體獎勵扶持措施。
(一)優化產業布局。引導各類資源優化配置,加快培育有明顯特色的商貿服務業聚集區,推進千億級現代商貿物流產業集群發展,做大做強我區商貿產業。保障商貿服務業用地供應,對重點商貿服務業項目,優先列入省、市重點建設項目,對大型商貿服務業項目,強化部門協調聯動,在建設用地供地上給予重點保障。
(二)設立產業發展專項資金。設立1000萬元商貿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由財政列入預算,專項用于推進商貿服務業發展、示范獎勵、品牌打造、第三方服務等。優化服務、政策扶持和業務指導,根據實際情況,逐年加大投入,以獎勵、補助等方式,支持商貿流通企業創新轉型,引導商貿服務業加快發展、提升質量。
(三)固定資產投資補貼。新列入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含)以上(不包含寫字樓、商業公寓等部分投資)的商貿服務業項目,建成并通過驗收,于政策發布后投入使用(主要用于批發、零售、住宿、餐飲、電商等相關的商業經營項目),在享受市級政策補貼的基礎上,區級給予固定資產投資3%的獎勵,最多不超過200萬元。對特別重大項目采取“一事一議”“一企一策”方式予以扶持。
(四)租房補貼。新納入限上批零住餐商貿企業在鹿泉區租賃辦公場所、經營場所自用的(辦公場所1000平以上、經營場所3000平以上),可享受自納入限上企業起連續三年的租金補貼,每年給予實際租賃費用25%的租金補貼,單個企業每年最高補貼不超過100萬。
(五)支持引進商貿總部企業。鼓勵在市外布局經營的集團化商貿企業落戶鹿泉,對新引進的大型零售、住宿、餐飲企業進駐我區并納入限額以上統計的企業,在政策執行期內年零售額達到10億元(含)以上的零售企業、年營業額達到3億元(含)以上的住宿企業、年營業額達到1億元(含)以上的餐飲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獎勵。
(六)鼓勵成立貿易類公司。對生產類企業新成立商貿公司并納入限額以上企業的,在政策執行期內年零售額首次超過1億元(含)的批發或零售企業、年營業額超過5000萬元(含)的住宿企業、年營業額超過2000萬元(含)的餐飲企業分別給予當年度銷售額2‰的獎勵,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
(七)支持電子商務新業態發展。支持電子商務企業、直播電商平臺在我區設立銷售運營、財務結算等獨立法人機構,新納入我區限上企業統計,經認定年度網絡零售額首次達到500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
(八)鼓勵商貿企業升限納統。在鹿泉區注冊,首次新增入統且連續三年在庫的限額以上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納入統計聯網直報系統、能正常經營、正常填報統計報表,在享受市級10萬元(按照4:3:3比例分三年兌現)獎勵的基礎上,區級給予5萬元(按照2:2:1比例分三年兌現)獎勵。
(九)做大做強本地商貿企業。建立成長性商貿企業儲備庫,實施商貿企業“百企成長計劃”。對納入鹿泉區統計數據庫,月均銷售額超過1億元(含)的批發企業,月均零售額超過1000萬元(含)的零售企業,月均營業額超過500萬元的住宿企業和200萬元的餐飲企業,每季度累計增速高于全市限上企業平均增速的(若區增速高于市增速,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則),每季度給予10萬元獎勵。
(十)信息員補貼。納入限上、規上服務業企業的統計人員,其統計報表報送率、及時率、準確率和基礎性工作等方面達到統計部門要求,每人每月補助100元。
(十一)實施高級商貿人才獎勵。限上、規上商貿企業高級管理人才,其年度應納稅工資薪金收入60萬元(含)以上的(以上人員不得超過該企業繳納社?側藬6%),給予相當于其年度工資薪金收入對區級財政貢獻的全額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十二)組織開展促消費活動。區財政安排專項資金支持開展大宗商品促銷,舉辦汽車、家電等一系列促銷活動,對活動期間購買汽車、家電的個人消費者,按實際交易額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5%、15%的補貼。(按照區政府批準的促消費活動實施方案進行獎勵、補貼)
(十三)鼓勵限上企業自主舉辦活動。對限上企業自然年內舉辦的消費促進活動,按實際發生活動費用(包括策劃費、搭建費、運輸費、物料費、設備租賃費、宣傳推介費等活動相關費用)單場投入20萬元(含)-50萬元(不含)的,給予實際投入資金20%的獎勵;單場投入50萬元(含)以上的,給予實際投入資金30%的獎補。單個企業累計補貼場次最多不超過5場,獎補資金最多不超過100萬元。
(十四)本意見中涉及的零售額、營業額、增速等以統計部門核定的數據為準。同一企業符合同一類別多項獎補條件的,采取從高從優原則,不重復享受;與鹿泉區原有政策重復的,獎勵補貼資金按本意見執行。
(十五)申請享受本意見獎補的企業應守法經營、誠實守信、履行社會責任,未被征信系統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當年未發生重大環境污染、安全事故。
(十六)鹿泉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第三方對企業申報資料進行評審和現場查驗,審核通過后提交至區財政局進行復核,由區財政局按程序撥付獎補資金。
(十七)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試行兩年,在執行過程中,如與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按上級有關政策執行。
(十八)本意見由鹿泉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解釋和修訂,具體實施細則由鹿泉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制定。
鹿泉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