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2023-06-12 來源:鹿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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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泉,古稱石邑,戰國時期已有相當于縣的行政建置。公元前505年前后晉國趙簡子(即趙鞅)再攻鮮虞,石邑歸晉,屬上地郡,而郡治(管理機構)即設在石邑。
秦實行郡縣治,石邑仍為縣。西漢起,石邑縣即有柝合,北部(今故城一帶)、西北部(今丘陵一帶),曾置綿蔓縣、桑中縣。漢武帝元鼎四年(前113年),劉寬封真定國,綿蔓為其屬縣;漢宣帝地節二年(前68年)劉廣封桑中侯,桑中為桑中(侯)國。東漢建武十三年(公元37年)綿蔓縣廢,原境劃歸石邑。
三國時期石邑屬魏,隸冀州常山郡。
兩晉南北朝時期(公元265年~589年),戰亂頻仍,行政區域管理混亂,北齊將石邑縣改為井陘縣。
隋開皇三年(公元583年)復置石邑縣,十六年(公元596年)分石邑縣西、北部置鹿泉縣,至大業元年(公元605年)廢鹿泉縣,其境仍入石邑,義寧元年復置鹿泉縣。
唐天寶(玄宗年號之一)末,安史之亂恒山郡一度淪陷。叛亂平息后,為銘記這段歷史,唐王朝于天寶十五年(公元756年)對部分州縣名稱進行更改,鹿泉縣改名為獲(方言讀Huai)鹿縣,寓義抓獲祿山。其后,唐朝由盛轉衰,又經五代十國,獲鹿和石邑一直為縣。至北宋初的開寶六年(公元973年),獲鹿、石邑兩縣合并為獲鹿縣。
金國入主中原后于興定三年(公元1219年)升獲鹿縣為鎮寧州,十年后,即公元1229年,蒙古改鎮寧州為西寧州,1235年西寧州改為獲鹿縣。元朝滅亡后,明、清兩代獲鹿為縣。先后隸屬真定路、真定府,清雍正初,真定府更名正定府。
辛亥革命后的第二年,中華民國于1913年廢掉舊的州府,各縣直轄于省。不久全省設置四個觀察使(俗稱道),獲鹿縣屬范陽道。民國17年(1928年)廢除觀察使,獲鹿縣再次直轄于省。民國24年2月,河北省政府呈行政院,設行政區,其中獲鹿行政區擬以獲鹿縣為中心,管轄周邊縣。同年3月,河北省將全省劃分為17個行政督察區,獲鹿縣為第12督察區駐地,管轄獲鹿、井陘、正定、欒城、元氏、平山、贊皇、藁城8縣和石門警察局。
七七事變后,民國政府又幾次變更行政區劃,但河北大片土地淪陷,均未能執行。在淪陷區內,中共領導的抗日武裝在廣大農村和城鎮邊緣,開展抗擊日本侵略軍并組織建立抗日政府。
1938年6月,冀西民訓指導特派員同八路軍井陘獲鹿獨立營,在獲鹿縣北寨召開30余村代表大會,通過選舉,成立了獲鹿(路南)抗日區政府。1940年1月,冀晉豫區第三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建立獲鹿縣政府,管轄平漢鐵路以西、正太鐵路以南、元氏以北、井陘縣以東獲鹿區域內的90多個村莊。該縣政府同年6月撤銷。1945年2月,獲鹿抗日縣政府在井陘縣鴨莊成立,隸屬太行區第一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管轄平漢鐵路以西(不含石門城市工作委員會所轄之永壁、東良廂、西良廂)。在獲鹿縣北部,即石太鐵路以北第一個以獲鹿縣命名的抗日縣政府建于1939年10月,隸屬于晉察冀邊區第三行政督察專員公署。該縣政府于1940年8月撤銷,同時將地處滹沱河以南、正太鐵路以北、冶河以東、平漢鐵路以西的獲鹿縣路北和平山城東十六區、井陘縣三區和四區的一部及大河區合并建立新政區,取名建屏縣?h政府駐牛山村。建屏縣政府隸屬于晉察冀邊區第五行政督察專員公署。
抗戰期間,獲鹿縣的國民(黨)政府在淪陷后逃離縣城,1938年國民黨在常河村建立獲鹿縣政府。1945年8月,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國民黨接收獲鹿縣的日偽公署,設立獲鹿縣國民政府,1947年11月,中國人民解放軍解放了獲鹿縣,獲鹿縣國民政府徹底完結。
抗日戰爭之初,為方便組織抗日,中共冀晉豫省委和晉察冀省委劃獲鹿縣為3塊,平漢鐵路以東方村一帶27個村,在1939年10月與正定縣部分村莊成立正獲縣政府,1940年10月撤銷正獲縣,建立藁正獲縣,原正獲縣的獲鹿部分隸之。1945年3月藁正獲縣撤銷,建立欒正獲縣。獲鹿縣平漢鐵路以東27村隸之。平漢路以西,石門外圍西南的永壁、東良廂、西良廂劃為石門城市工作委員會管轄。1937年2月至1938年12月,獲鹿(路南)與元氏縣建立元獲抗日縣政府;1938年秋獲鹿路北和井陘縣建立井獲聯合縣政府。
1947年獲鹿縣路南、路北、路東全境解放后,于1948年合并為獲鹿縣。
新中國成立后,獲鹿縣隸屬于石家莊地區專員公署,1958年11月并入井陘縣,改為石家莊市轄。1959年1月,并入井陘縣部分劃出,稱石家莊市獲鹿區,1960年5月,石家莊市獲鹿區并入井陘縣。同年6月30日原獲鹿區從井陘縣分出,劃歸石家莊市橋西區。1961年5月,劃入石家莊橋西區的獲鹿區除永壁、高遷、寺家莊3個公社和上京西營兩個生產大隊外,從橋西區劃出,并入井陘縣。
1962年1月,恢復獲鹿縣建制,屬石家莊地區專員公署,1983年12月改為石家莊市轄。
1992年獲鹿縣委、縣政府開始向上級申請撤消獲鹿縣設立鹿泉市,后經幾次補充申報材料,于1994年5月18日國務院批準獲鹿縣設市之申請,由民政部以民行批[1994]78號文批復,撤消獲鹿縣、設立鹿泉市,以原獲鹿縣的行政區域為鹿泉市的行政區域。同年6月18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函[1994]60號文,向各地、市、縣發出撤銷獲鹿縣、設立鹿泉市的通知,并授權石家莊市管理鹿泉市。
1994年10月9日召開中共鹿泉市第一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10月10日召開鹿泉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10月8日召開政協鹿泉市第一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10月13日舉行鹿泉市揭牌儀式。
2014年9月撤市設區,設立石家莊市鹿泉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