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建議的通知
2023-02-24 來源:住建局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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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優化改善我區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推動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切實解決新市民、青年人階段性住房困難問題,完善住房保障體系,結合我區實際,研究制定了《關于調整商品房項目配建保障性住房政策有關事宜的通知》,現面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和建議。
1.提出意見和建議,請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2.為便于聯系并對意見歸納整理和分析,請盡量如實寫明有關單位或個人的名稱、聯系方式等信息。
3.公示時間:2023年2月24日至3月26日;
4.有關意見,請以信函郵寄或電子郵件形式,于2023年3月26日17:30前反饋石家莊市鹿泉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聯系電話:0311-82016017
電子郵箱:lqqbzk@163.com
郵寄地址:(收件人:孟子建 郵碼:050200)。
附件:《關于調整商品房項目配建保障性住房政策有關事宜的通知》
關于調整商品房項目配建保障性住房政策有關事宜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國辦發〔2021〕22號)要求,加大保障性租賃住房籌集力度,切實解決新市民、青年人階段性住房困難問題,構建租購并舉的住房供應體系,經區政府同意,現就調整我區商品房項目配建保障性住房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相關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突出住房的民生屬性,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緩解住房租賃市場結構性供給不足,持續提升住房保障水平,切實解決新市民、青年人階段性住房困難問題。
二、調整保障性住房配建政策
自文件印發之日起,鹿泉區范圍內新出讓的商品房項目用地不再配建保障性住房。石家莊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鹿泉分局據此評估土地價格,實現土地增值收益。
對本通知印發前,已出讓住宅用地且已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項目,仍按照原保障性住房配建政策執行;尚未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項目,根據土地受讓人意愿,或按照《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配建保障性住房,或向石家莊市鹿泉區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區兩房中心)申請變更配建方式,經區兩房中心同意后,按照住宅用地出讓總價款的8%繳納易地集中建設資金(宗地中既有住宅用途又有其他土地用途的,按照住宅用地面積占出讓宗地面積的比例計算)。
列入我區房地產專項整治及解遺范圍的項目仍按照原政策執行。
三、采取集中建設的方式籌集保障性住房
市政府下達我區的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由區城投公司采取集中建設的方式完成并負責新建保障性住房后期運營、管理等工作,區政府按照現行政策給予資金、土地支持。
(一)建設資金籌集
1.鹿泉區范圍內,新出讓商品房項目土地增值收益。
2.易地集中建設資金。已出讓地塊、未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土地受讓人向區兩房中心提出變更配建方式申請,經區兩房中心同意,一次性向區兩房中心繳納易地集中建設資金,并簽訂《保障性住房配建合同》。區兩房中心按規定及時將執收的易地集中建設資金繳入區級國庫,納入預算管理。
3.財政部門按土地出讓金5%提取的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
上述資金政策可統籌用于鹿泉區保障性住房的建設、購置、運營、管理等。
(二)建設用地保障
每年第四季度,區住建局會同區政府及城投公司根據我區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合理確定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地塊,石家莊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鹿泉分局配合提供地塊信息并采取劃撥方式供地。
四、工作要求
區財政局、區住建局、區審計局加強對保障房易地集中建設資金的監督,保障房易地集中建設資金應確保?顚S,不得坐支、截留、擠占、挪用。
2023年2月24日